赴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审批备案

事项名称
赴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审批备案
部门单位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服务对象
学生,单位
事项主题
学生事务
事项主题-其它
事项简介
研究生赴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学习前,需经审批,返回需销假。
发起部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部门科室
学生管理与创新教育科
协办部门
部门科室
受理地点
研工部201
是否最多跑一次
承诺时限
事件类型
独办件
目前状况
未进入
处理方式
线上办理
学校党委印章
不需要
学校行政印章
不需要
校领导签名章
不需要
部门印章
不需要
目前有无系统支持
系统名称
系统登陆地址
是否实现掌上办
文档最终归档部门
需要
部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咨询电话
0371-67739527
监督电话
0371-67739527
梳理统计日期
2021-12-17
  • 注意事项
  • 办事流程
  • 材料附件
  • 收费标准
  • 常见问题

研究生外出联合培养,需根据联合培养协议外出,明确外出时间和地点,并购买人身保险。

1.研究生按照培养单位培养要求,提出外出联合培养申请,并提交人身保险保险单和联培协议。

2.校内导师审核。

3.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5.研究生结束联合培养返校销假,同时需经校内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研究生外出联合培养,未办理备案手续,未购买人身保险。